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资助助法定代表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
符合条件的目提留学人员可将相关材料于1月22日前送至厦门市留学中心处(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供万具有较强市场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留学类项50%以上等多个条件。
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已启动,厦创联系电话为0592-5359782 。业可优秀元资(海西晨报记者 吴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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